马克思主义学院听课制度
课堂教学是教学的基本形式,也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为切实加强学院教学检查与管理工作,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与效果,特制定本条例。
一、院级领导每人每学期至少听课5次。
二、各基础教学部负责人对本基础教学部的所有青年教师每学期至少听课1次,每学期总听课次数不能低于6次。
三、近三年的青年教师要求每人每学期听优秀教师上课6次。
四、听课前不需通知被听课人,听课人要认真做好听课记录,填写听课表,与任课教师认真交换意见。听课表从学院网站下载领取,听课后将听课表交回教学科。
五、学院将对上述相关安排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汇总和通报,同时将检查结果列入岗位职责考核内容。
中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0年7月1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