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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中秋、国庆期间严明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22日 11:36    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     点击率:

各党支部、学院各科室:

中秋、国庆将至,为认真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和省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压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及监管责任,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巩固拓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成果,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正党风政风促校风教风,持续推进清廉学院建设,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落实,明确纪律要求

全院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扛牢抓作风建设的政治责任、主体责任,以过节为契机,加强对所属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的教育、管理、监督,充分运用相关典型案例,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再提醒再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清醒认识“四风”问题、政绩观偏差和错位的严重危害,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各级“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各级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把弘扬新风正气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起来,大力倡导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营造清廉过节的浓郁氛围。各二级纪检机构要加强日常监督,多提醒,充分发挥作用。

1.不得违规收送高档月饼、蟹卡蟹券、高档烟酒茶等各类礼品、礼金或通过网购、快递、电子红包等变相收送礼品、礼金,不得使用公款购买、赠送节日礼物;

2.不得借过节之机、换届之机违规吃喝,特别是在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不得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3.不得虚列开支、套取费用违规滥发津补贴或福利等;

4.不得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5.不得使用公车旅游、探亲访友,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务之便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或服务对象车辆从事私人活动,不得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交通费等相关费用;

6.节日期间,要严格落实假期带班值班制度,不得擅自脱离值守。

二、强化监督执纪

学院纪委将节点监督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纠治政绩观偏差和错位问题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将紧盯禁而不绝、反复发生的顽瘴痼疾,紧盯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关键岗位,适时开展明察暗访,严肃查处“四风”隐形变异和风腐一体问题。对于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顶风违纪行为绝不姑息,速查严处,持续巩固严的氛围。

举报电话:0351-12388

网上举报:http://shanxi.12388.gov.cn/

马克思主义学院纪委

2026年9月22日